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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二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视导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12-10-20    浏览:2058

 

各设区市教育局:

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,经研究,定于201211月上旬组织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,赴全省部分普通高中开展第二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视导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视导主题和对象

本次视导的主题是“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”,视导对象为全省部分普通高中学校。

二、视导任务

本次视导主要任务是指导学校深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,总结学校在实施过程中的亮点和特点,指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,发现先进学校典型,进一步深化新课程实验。同时,征求各地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意见,为教育部开展修订提供建议和参考。

三、视导形式

通过听、看、访、查、议等多种形式,掌握学校实施新课程实验状况,总结亮点和特点,诊断出现的问题,帮助学校提出深化新课程实验的具体思路。

1.随堂听课,并进行评课;

2.上示范课,要求视导专家为教师上好一堂示范课或举办一次专题讲座;

3.查阅学校有关材料,包括备课笔记、教学活动记录、教学特色文本材料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;

4.现场观摩技术、研究性学习、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;

5.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,征求相关意见;

6.和教育部门及学校领导座谈沟通,反馈视导情况,提出深化新课程实验的意见。

四、视导时间及分组安排

1.视导时间为201211月上旬。具体赴各地视导时间,由各视导小组与各地协商确定。

2.视导分7个视导小组,每组4人,各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。各视导小组须到3-4所学校视导并覆盖所视导的地市,具体视导学校由各视导小组与各地协商确定。

五、经费预算

视导专家的交通费、讲课费、食宿费由省教育厅统一支付

六、工作要求

1.本次视导工作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,省教研室具体实施。各视导专家要按照工作要求深入教学一线,对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专项研究,指导学校进一步深入推进新课程实验。视导结束后,各视导小组要形成详细的视导报告提交省教育厅。

2.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家视导工作,按照要求做好视导安排,指定专门人员做好视导联系工作。请各地于1025前和各视导小组取得联系,协商视导工作安排。

3.本次视导实行组长负责制,各视导专家组组长要切实做好本组的组织召集与联络工作,带领本组专家做好视导工作。

 

 

附件:第二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视导分组安排

 

江西省教育厅

20121017

附件:

 

 

第二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视导分组安排

 

第一组:(视导地市:南昌市)

  长:黄建国(省教研室)

  员:叶存洪(省教育学院)  何金文(省教研室)  

联络员:彭婧瑜(省教研室,电话:13879133963

第二组:(视导地市:九江市、景德镇市)

  长:谭少虞(省教研室)

  员:胡银泉(江西师大)    艳(省教研室)

联络员:  伟(省教研室,电话:15979090089

第三组:(视导地市:上饶市、鹰潭市)

  长:喻金水(省教研室)

  员:李永红(江西师大)  黄晓标(省教研室) 

联络员:张海玲(省教研室,电话:15170227009

第四组:(视导地市:抚州市)

  长:刘春林(省教研室)

  员:孙锦明(江西师大)  熊晓珑(省教研室)  

联络员:杨文立(省教研室,电话:13879187958

第五组:(视导地市:宜春市、萍乡市)

  长:周卓涛(南昌市教研室)

  员:  平(南昌二中)  邹明华(省教研室)

联络员:胡元生(省教研室,电话:13870661669

第六组:(视导地市:吉安市、新余市)

  长:江俊水(上饶市教研室)

  员:黄伟民(南大附中)  周传联(省教研室)

联络员:潘毅鹏(省教研室,电话:13870806266

第七组:(视导地市:赣州市)

  长:肖连奇(新余市教研室)

  员:钟传志(省教育学院)    涛(省教研室)

   联络员:  丽(省教研室,电话:13970972866